#离婚官司打完还有2000万工程款没分#【#男子住第三者家称为高配电脑打游戏#】近日,上海的张女士向@扬子晚报 记者反映称,她此前因掌管婚内共同财产纠纷等问题与其前夫对簿公堂,虽然几经波折后双方成功离婚,但法院未对一笔约2000万的财产作出认定和分割。张女士还表示,她在离婚官司中还查到,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前夫向一名比她大10岁的女子前后转账10万元左右,且多笔为“520”、“1314”等特殊意义的金额,她于去年向法院起诉追回,日前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针对双方离婚时法院未认定的那笔约2000万财产,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后续将会另案起诉要求进行分割。#男子住第三者家称为高配电脑打游戏#张女士表示,她和前夫季某(化姓)于2012年结婚,从2014年开始一起做工程。张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判决书显示,张女士要求分割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承建多个项目工程利润约2000万元。法院认定通过季某账户的进账资金系工程款,不能认定为原、被告的夫妻共同收益。此外,张女士虽然提供大量资金流出的清单和记录,但对于工程建设承包而言,大额资金频繁进出均系常态,不应苛责当事人对每一笔资金支付原因及流向作出详细且明确的说明,况且资金流水并非夫妻共同收益,法院仅凭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季某存在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一审判决后,张女士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张女士申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据浙江省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本案一审中,张女士主张三个项目的净利润约2000万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本案二审判决实际上对张女士主张上述工程项目的利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包括季某名下的两个银行账户流水及余额,并未作出处理。因此,张女士提出的上述财产分割问题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应当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后续会起诉前夫等人,追回这部分她觉得理应属于她的婚内共同财产。8月25日下午,@扬子晚报 记者多次致电张女士前夫,电话均无人接听。




2026-08-26 18:27:42
微信
微博















粤公网安备44010602002229号